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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蘭潭國小

人事訊息

「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名稱修正為「公務人員激勵辦法」(以下簡稱激勵辦法),並修正全文,業經考試院112年4月25日修正發布,並檢送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一案,請查照。

{{ $t('FEZ001') }} 蘭潭國小人事主任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5月2日部管三字第1125566358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
二、旨揭激勵辦法第6條、第8條、第10條及第11條有關模範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之資格條件,以及主管機關選拔模範公務人員審議小組成員之性別比例限制等條文,係自113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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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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