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蘭潭國小人事主任
{{ $t('FEZ002') }} 市立蘭潭國小|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2月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73530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係為協助學校處理教師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9款至第11款、第15條第1項第3款、第5款、第16條第1項等情事,先予敘明。
三、旨揭研習預定辦理3梯次,研習地點確定後另行公告:
(一)第1梯:預訂113年1月8日至10日(週一至週三)。
(二)第2梯:預訂113年1月16日至18日(週二至週四)。
(三)第3梯:預訂113年1月30日至2月1日(週二至週四)。
四、請各校於112年12月14日(星期四)下班前,將核章之推薦表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寄送本府教育處課程發展科張家瑀小姐,email:70019@ems.chiayi.gov.tw,逾時視為不推薦。
五、另囿於時效,請受推薦人先上網報名(https://www.cshs.ntct.edu.tw/ischool/publish_page/11/?cid=2707),該署將審酌推薦順序,合理分配名額,予以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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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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