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蘭潭國小人事主任
{{ $t('FEZ002') }} 市立蘭潭國小|
※為辦理113年資深優良教師之獎勵,請計算至113年7月31日, 連續服務屆滿10、20、30、40年之教師(含已取得教師證之私校年資、代理教師年資),請於3/1(星期五)前填竣推薦表(如附檔空白格式)及準備審查證明文件向人事室提出申請。
●說明事項:
一、檢附「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及「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釋例彙編113.02」,請自行參閱。
二、所稱「成績優良」係指最近十年考核結果均核定「晉級或發給獎金」且未受刑事、懲戒處分或平時考核記過以上之處分。(包含112學年度亦符合本項條件,若提報後於112學年度結束前有不符合本項之情事,則報府撤銷本次資深優良教師資格)
三、所稱「連續服務」係年、月份連續。
四、代理教師年資含公、私立學校,任職時已取得教師證書之年資。
五、屆時將於年度9月教師節表揚大會頒發獎狀及獎金。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2-21|
{{ $t('FEZ005') }}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