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實施要點」第1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23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12605066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23日臺教師(二)字第1112605066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 $t('FEZ003') }} 1671-09-12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12-15|
{{ $t('FEZ005') }}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