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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蘭潭國小

人事訊息

為辦理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務,請本校編制內人員若有意願擔任本市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於112年5月26日(星期五)前填竣附件向人事室報名。

{{ $t('FEZ001') }} 蘭潭國小人事主任

{{ $t('FEZ002') }} 人事室|

一、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113年1月1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及第59條規定洽請貴校人員參與投開票所工作。
二、凡經遴派參加投開票所工作者應參加工作人員講習,並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於投票日後一年內給予補假一日。而其工作成績優良者,得依法報請獎勵。
三、如於投票日已達懷孕五個月或罹患重病住院,或適逢調訓、值日(夜)或其他特別事故確實不能參加投開票所工作者,請於備註欄內詳予註明並於統計表中扣除人數,若一經遴派,除非有不可抗力之事由並具備確實之證明文件者,不得更換或請假。
四、選務工作任務完成後,推薦單位相關人員依「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推薦機關學校負責人獎懲標準表」辦理獎懲作業。
五、檢附推薦名冊及統計表格式各一份,請依式按被推薦者戶籍所在地(本市東區、西區及外縣市)分別造冊,連同統計表各二份請於112年6月2日前函送本會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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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5-23|

{{ $t('FEZ005') }} 104|